“丈夫拒签字孕妇难产亡”悲剧之后是什么?
2007-11-27 17:41:57.0

 

“丈夫拒签字孕妇难产亡”悲剧之后是什么?

 

据媒体报道,21日下午,北京朝阳医院,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,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,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,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,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、护士束手无策,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,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。在3个小时的抢救过程中,医院向卫生系统领导请示的结果却是不签字不手术

这桩人间悲剧给人们带来诸多的叹息和思考,其中不乏对医院过于执著制度的批评。因为这个制度在这里显然过于漠视生命。很多人可能都会不自觉地假设,如果医院放弃坚持家属签字,断然实施抢救,患者母子也许就因此得救。

然而,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难以想象,对于一些固执的家属,医院会轻易突破制度的约束,按自己意愿对病患进行医治。一来这不具有可操作性,二来医院作为一个护卫生命的机构,它尤其要坚持制度管理。结果是,院方固然过于注重繁文缛节,但这确实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。对于每一个生命的呵护,法律都有特定的条文,法律特别规定了每一个在特定时候的法律监护人,由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实施监护。而这里,孕妇母子的监护人显然不可能是医院,医院只是一个医疗机构,它也不可能也承担不起被监护人未被有效监护产生的责任。

有人假设,如果当时的领导能够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,勇敢地作出不签字也要手术的指示,让医生抛弃顾虑,放心手术,那么,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。遗憾的是,这样的假设显得如此无力!就是因为生命如此重大,人们才更执著于对法的坚守,才更多的将努力放置在法律允许的一面,寻求患者丈夫的签字,甚至寻找患者的其他亲属的同意。然而,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这样的努力失败了。

在这里,院方的心情显然也是沉重的。尽管未必有令患者痊愈的十足把握,但未能尽全力施救,会是每一个医护人员的痛苦。经过三个小时的抢救和劝说,院方不得已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。

这么分析,并不是非要论出个孰是孰非。年轻的生命已经逝去了,再多说什么也没用了。只是希望那些贫穷的家庭不要再因为这样的悲剧而悲伤!还希望那些贫穷的家庭能给予自己的成员更多的关爱!而不是如这个事件中的父子离心、亲人相隔、夫妻不能相携!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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